自闭症自我刺激怎么改善之三:竞争
发布时间:2024-04-17 分类:情绪行为 浏览量:80
自闭症儿童的自我刺激行为是他们为了获取某种感官或心理上的满足而进行的一种行为。为了改善这些行为,竞争法是一种被广泛认可且有效的干预策略。
竞争法的核心在于引导自闭症儿童参与其他他们同样喜欢的活动,这些活动虽然不提供与自我刺激行为相同的强化,但却能提供其他孩子喜欢的强化。例如,如果孩子既喜欢听演唱会,也喜欢看画展,但当两者不能同时选择时,他们需要做出选择,这种选择过程就是两种不同强化刺激之间的竞争。
竞争的活动并不一定比自我刺激行为产生的强化更强烈,但关键是这些活动必须是孩子极其喜欢的。这是因为,当一个人长时间没有得到某种喜欢的刺激时,他们对这种刺激的需求就会增加。在竞争干预中,新活动产生的强化需要足够强,才能与自我刺激行为产生的强化进行竞争。因此,康复教育人员需要精心选择或开发多种新活动,以确保孩子能够找到足够的替代刺激。
然而,竞争法在操作时也会遇到与取代法类似的困难,即新活动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孩子原有的刺激需求。取代法中,孩子的刺激需求得到部分满足,而竞争法中,孩子的刺激需求则没有得到满足。这意味着,如果孩子有一段时间没有从事自我刺激行为,他们对这种刺激的需求会变得越来越强烈。如果这种需求得不到适当的满足,最终可能没有任何行为或活动能够与自我刺激行为竞争。
因此,在使用竞争法时,需要通过其他方法来满足孩子原本通过自我刺激行为所满足的需求。例如,可以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范围内允许孩子从事自我刺激行为,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满足感。这样,在自我刺激行为无法完全消除的情况下,让孩子有控制地从事该行为,是一种相对理想的选择。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帮助自闭症儿童逐渐减少自我刺激行为,同时保持他们的满足感和行为的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