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市最新孤独症康复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14 分类:自闭症专题 浏览量:244
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
每人每年180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
1.儿童残疾筛查诊断: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的0-6岁残疾儿童,按400元/人给予其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2.康复训练
(1)为0-6 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2)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由定点康复机构或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3)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参与康复决策过程、寻求解决家庭困境有效途径等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已接受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
补贴标准:
▐ 新增8-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等重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其中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听力障碍儿童训练费补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肢体运动障碍儿童可连续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
▐ 低保户、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0-7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补助。
1.精神残疾孤独症项目: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
2.智力残疾智力落后项目: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
每年的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1.8万元(10个月)
2.经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注意]:现持“阳光宝宝卡”的对象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卡换领。自2022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阳光宝宝卡”旧卡对象补贴申请。
(二) 康复训练机构可以自主选择吗?
完全可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由康复服务机构实施评估、服务,并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本市康复机构从原来的约定机构,调整为依法登记设立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以及业务范围、经营范围为儿童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与此同时,外省市定点康复机构纳入康复范围;申请人可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三) 补贴标准:
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类,每人每年10000元;肢体类,每人每年15000元;肢体(脑瘫)、孤独症类,每人每年24000元。
经与江苏省残联电话咨询得知:孤独症人士省级康复补贴标准为:0-6岁1400元/人/月;7-14岁1200元/人/月。
由于苏北、苏南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市的补贴标准亦有不同;南京市级的补贴标准也因所在区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家长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残联了解具体补贴金额。
补贴标准:
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补贴2400元,每年最高补贴24000元。
省级每人18000元,提供每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
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0元,每月不超过1700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每月不超过2000元。
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类型采取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和“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保证康复效果。
补贴标准:
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
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另,郑州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最高每人每年提高到2万元;郑州、平顶山等9个省辖市扩大了救助年龄,最高扩大到14岁。
发放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
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1)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2000元/人/月。
(2)非全日制康复训练:3岁以下或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6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1000元/人/月。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0-6岁孤独症儿童:每周康复训练时间不超过5天,每天不少于3个项目,每项不少于30分钟(或1次),其中一对一单训不少于1节;住院救助的,救助天数按当地医保政策规定执行;特殊时期或休息日训练要求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康复训练按天结算,救助标准不低于95元/日。
7-12岁孤独症儿童:自主选择康复服务形式。选择按天救助的,课程要求按0-6岁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选择按周救助的,课程要求按13岁以上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可利用课余及休息日灵活开展康复服务;半个康复训练周期(五个月)内限选一种康复服务形式。
13岁以上孤独症儿童:按周结算,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其中一对一训练不少于1小时,线下训练不少于2小时;课程要求按0-6岁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救助标准为250元/周,可利用课余及休息日灵活开展康复服务。
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30000元/人/年,7-17岁补助标准不少于10000元/人/年。
在定点康复机构系统康复训练满2年,经评估确无康复效果和康复潜力的终止该项目救助。
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不超过2万元/年。
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不低于1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即一年20000元。
在拉萨市,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机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
1.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救助:2.12万元,其中:训练费2万元(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矫形器0.12万元。
2.智障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2.0万元,其中: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
4.对救助对象家庭实施送训费补助,救助对象在康复机构每月不少于20天,因特殊原因超过10天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不足10天的不计算时间,每课时不少于规定时间及完成训练内容的,按每月500元计算发放补助,用于残疾儿童食宿补贴等,家长送训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助。送训费是由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代为发放。
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0-6岁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
7-17岁持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8万元。
今年1月,青海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残疾儿童异地康复救助经办服务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审核后,可选择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救助服务。
每人每年2万元。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000元。
(注:以上政策为省级政策标准,也是各地市、区、县制定康复补助的最低标准,具体到实施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策制定的不同背景又有不同,家长可电话咨询户籍所在地残联。)